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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CPA行业领军人才培养

 


台湾政治大学俞洪昭教授给领军人才班授课

2006年6月14日

 
 


  6月14日来自台湾政治大学会计系的俞洪昭教授给我们作了一天关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专题讲座。俞教授就美国、台湾和中国三地的审计师法律责任和目前状况做了详细的讲解。

  教授从审计师对哪些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谁能起诉审计师、事务所还是签字注册会计师要承担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的金额以什么为限四个方面,主要介绍了美国和台湾地区的法律责任发展过程和现状。通过教授的讲解,我们对审计师在美国和台湾,这两个分别为普通法和成文法系的地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所了解。在美国,审计师的法律责任经历了波浪的曲线,曾经在1983年到1991年达到了历史上的法律责任最大化,经过1992年的Bily公司和Arthur Young事务所诉讼的案例判决,恢复至较为理性的状态,目前在美国审计师的法律责任总体而言还是较高的;台湾审计师要承担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主要由诸如刑法、会计师法、证券交易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约束。同时,教授也就注册会计师在我国的法律责任和我们展开了研究和讨论。

  一天的课程,让我们获益匪浅。我们知道,讨论、研究法律责任是为了对自己的责任有更清楚的认识,是为了更好的完成审计业务,相信大家都会对此认真思考,在执业中关注风险、减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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