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园地

党建活动经费常见问题解答

2021-01-01

(一)党费、党建活动经费、党组织工作经费的区别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来源于党员,适用于党的各级组织。

党建活动经费,是指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的经费,来源包括党费、财政资金以及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的经费等。

党组织工作经费,是指基层党组织开展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的经费,来源包括党费、财政资金、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的经费等,其中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企业党的建设。

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主要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关于向党支部拨付的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党建活动,主要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使用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依据《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

社会组织应当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可按照有关规定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确实无法取得财务票据和凭证的报销方法

使用党费开展党支部活动,应当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执行相关制度规定。报销费用时,原则上应当提供规范的财务票据和凭证。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取得财务票据和凭证的,如开展党支部活动购买工作简餐、矿泉水,看望慰问生病住院党员购买果篮、鲜花,悼念去世党员购买花图、挽联等不能取得财务票据和凭证的,应当由经办人员出具情况说明,党支部书记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规性审核把关并签字,按程序审批后,将情况说明代作为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