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风采

<返回

科研经费管理最新法规落地实施难点分析

2016-10-25

2016年8月16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与评价》高级研修班(第6期)举行内部研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公开课不仅传授知识和技能,还建立学员之间的沟通机制,以及授课专家与学员之间教学相长的互动机制。考虑到本期培训班的学员三分之二来自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并且科研经费管理成本年度的热点话题,因此研讨的主题就确定为科研经费管理最新法规落地实施难点季对策。学员分组讨论,授课教授组织研讨并进行点评与整理。

 

学员分组研讨提出的难点及应对方案有:

难点一:如何把握科研经费中差旅费、会议费的标准。

对策一:根据新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件,根据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实际需要,按照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教学科研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和住宿费标准,而不必照搬公务员的管理规定。应切实做好“放、管、服”,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建设。

 

难点二:如何根据国家规定聘请和管理科研财务助理。

对策二:各学院可以设置报账员,分担财务处的压力。或者科研人员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来报销,实现网上申报。需要注意的是,项目是由各个实验室组成的,有些项目不属于科研项目,科研财务助理是由实验室还是财务处形成结算中心来管理,存在争议。不过我们认为科研助理要为科研团队服务,科研助理由科研团队自己聘请,科研财务助理的劳务费从项目的劳务费中列支。但是,科研助理的薪酬不可能很高,因此很难聘请既懂会计又懂科研专业人员。

 

难点三:科研预算编制中,科研人员和教师不懂预算编制目的,并且对各个预算科目不是非常了解,编制预算时完全套用规定。但是在实际报账时过不了系统,需要调整预算,因而预算申报时间过长且手续繁复。

对策三:下放预算调整权给依托单位,让财务部门制定操作层面的科研经费预算编制指导意见,供科研人员和教师编预算时参考;调整预算系统,实现部分项目的捆绑,让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调整预算。

 

难点四:科研院所关于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调剂和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流程制度存在缺陷,审批下达时间过长,影响项目进度。

对策四:建议财政部尽快下发有关文件,政府采购计划是否能放宽摒弃审批制,设立有重要事件直接上报主管部门的制度,采用事后审查作为监督。

 

难点五:劳务费分配比例存在问题,很多科研人员没有得到与付出的脑力劳动对等的薪酬待遇。

对策五:目前已经取消了劳务费提取的比例,但是课题主持人的回报还没有解决,因为劳务费的发放不包课题主持人。虽然新的规定提高间接费用比重,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在统筹安排间接费用时,要处理好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绩效支出安排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但是究竟如何激励并没有说清楚,建议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制定细则加以落实,体现贡献与报酬的匹配,否则课题主持人本来在课题中的地位最重要,结果却无法得到任何回报,很可能采取其他措施把自己认为应得的报酬取回(例如发放给学生之后再索回)。

 

教授点评:

本次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应当说有很大进步,但是离理想状态还有不少差距。结合学员讨论中没有涉及到的方面,点评如下:

1.科研经费中涉及的差旅费,不需要按照行政机关的标准执行,但是究竟按照什么标准呢?很多单位在找不到政策依据的情况下还是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目前,教育部直属高校正在研究制定相应标准,我们可以及时关注这些信息。

2. 科研财务助理的设置,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也不方便规定,因为各个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我个人认为,科研财务助理还是要有一个组织归属,设在财务部门可能会使得科研助理距离科研项目很遥远,与以往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没有多大差别。但是把科研助理设在实验室,则科研助理可能就与科研人员联合起来对抗财务部门,甚至联合造假。没有十全十美的方案,各个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管理即可。

3.科研预算编制存在的问题与其他单位类似,采购流程慢也只能推动相关部门优化管理流程。

4.以前把科研经费作为一种调整收入分配的方式,也就是说:虽然科研人员工资不高,通过在科研经费中套取资金,满足自身对报酬的期望。但是收入分配不平衡不能通过科研经费解决,并且在科研经费中套取资金本身是违法行为。目前间接费用提取的比例提高,可以用于科研人员的奖励。这种奖励能否落实还需要实践检验。不要期望国家单独拿出来法规提高科研人员待遇,因为站在国家角度,即便科研创新很重要,也要考虑社会各个阶层待遇的平衡,还要考虑整个社会的舆论环境。

5.关于结余资金如何处理,国务院、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等出台的文件基本精神一致,但是还略有差异。例如,结余资金能否留用,能否用于其他项目,在多长时间内要交回,各个文件之间还是有差异的。我个人认为要根据资金来源决定结余资金的使用,根据资金来源方的规定执行。

6.科研经费形成的资产是否能够账实相符,这些资产不是随着科研项目的终结而丧失使用价值,有很多资产还可以继续发挥作用。究竟这类资产在课题完成后应该由谁来管理?当前的情况是交回单位,而新的课题研究者对本单位究竟有多少可以利用的现有设备并不清楚,造成原有设备的闲置。如何共享科研经费形成资产的信息,对于科研经费节约具有重要意义。

7.横向课题不需要按照财政资金资助项目的方式进行管理,项目承担单位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即可。但是很多单位还是横向和纵向课题采取同样的管理方式,课题经费花不出去,看起来是节约,其实打击了科研积极性,对于万众创新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