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

学院新闻

NEWS

<返回

政协委员秦荣生:应加大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处罚力度

2018-03-07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秦荣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一家公司在上市过程涉及到很多中介机构,一旦出现造假行为,负主要责任的是券商,券商对公司够不够条件上市有个综合的判断。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造假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就看它主观上有没有知道这件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时间很短,人员很少,现在都是采取抽查的方式,这种方式容易留下隐患。

他还指出,一般来说,造假主体是上市公司本身。如果一家上市公司精心策划,事先预谋造假,其他机构很难查出来,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

“一旦发现财务造假行为,要惩罚的主体是上市公司,要加大惩罚力度。” 秦荣生表示,上市公司承担会计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审计责任。要制止上市公司造假,需要资本市场本身的规则不断完善。比如上市公司(该如何)保持诚信,中介机构(该如何)尽心尽职,这是一个整体,一旦出现漏洞,上市公司就容易出问题。因此,资本市场制度的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