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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秦荣生:多措并举 优化营商环境

2019-03-13

3月12日,全国政协委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秦荣生在参加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了题为《优化营商环境与不做假账》的发言,分析了企业做假账行为的根源,为如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建言献策。澎湃新闻、凤凰网、新浪新闻等多家媒体转载报道。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坚定不移地推进简政放权、减税降费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国整体营商环境得到改善。据2018年10月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披露,在全球190个经济体对比当中,中国总体排名从2017年的第78位提升到第46位,提升了32个名次。但是,这个排名与一些经济体相比,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此,我国优化营商环境,仍然是进行时。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营商环境与市场主体期待还有差距。2019年要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更加活跃。

营商环境指企业在开办、运营到结束整个生命周期中外部环境的总和,包括经济、法律、政治、社会、文化等环境,而市场经济环境是基础。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基于契约精神的法治经济,具体表现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社会中介组织等一系列的契约。因此,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是政府行为“法治化”,基础是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支撑是完善中介机构。

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建设法治型政府

据中国小康网的“2018年中国营商环境满意度大调查”的调查结果,当前营商环境存在的十大难题分别是:成本问题、规范问题、便利问题、透明问题、服务问题、公平问题、环境问题、稳定问题、开放包容问题,以及投诉问题。从中可以看出,企业所期待的“良好”的营商环境,就是“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优化”,在本质上就是完善“法治化”。

首先,良好的营商环境应当是公开、透明的。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必须依法规范政府的“有形之手”,要求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建立法治政府,才能营造出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

其次,良好的营商环境应是稳定、可预期的。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法治建设要比地方政府一时的承诺和表态更有信心和可预期。只有坚持依法行政,及时将行之有效的某些政策上升为法规,才能确保政府行为的连续性、稳定性、一致性,这是企业决定长期性投资行为的关键性因素。

最后,良好的营商环境还必须是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政府应通过法规为所有企业搭建起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特别是要让各种经济主体享受到同等待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在法规范围内通过正当有序的竞争而获利。

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对于企业来说,守法诚信既是应践行的行为准则,也是能为其带来实际利益的无形资产,是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保证。近年来,一些企业的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合同违法等失信行为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必须把守法诚信建设摆在首位。

首先,企业应将守法诚信经营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企业要行稳致远,必须坚持依法诚信经营,牢记道德底线不可触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牢固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企业文化。

其次,以政务守法诚信带动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政府守法诚信乃治国理政之本,政府守法、遵守承诺,企业才会履行契约,才会"不令而行"。因此,要加强政府守法诚信建设,通过政府守法诚信引导和推动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最后,加大对企业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政府有关部门应对那些利欲熏心、逐利枉法的不诚信企业敢于亮剑,让其依法受到惩治、付出代价。尤其要提高违法失信成本,使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

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完善社会中介机构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各种社会中介机构是政府与企业的防火墙,防止政府随意干扰企业经营,阻止企业对政府依赖。在经济活动中,中介机构在监督政府与企业合法、诚信方面具有专业性强、成本低、反应快捷、易被市场主体接受等优点,是完善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

社会中介机构应在改善市场环境、规范市场行为等方面发挥作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企业的诚信经营。发挥律师事务所等对有关政府违反法规、承诺,特别是对政府违约、毁约的监督作用。发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依法对企业财务、交易行为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的监督作用。

要发挥中介机构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支撑作用, 应彻底破除行业组织的“第二政府”属性。因此,行业组织应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不再依赖行业主管部门承接业务,才能形成公平、有序、诚信的中介市场,才能促进良好营商环境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