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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及其他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1-04-26

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硕士生录取需进行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思想政治品德审查工作安排

1.各专业拟录取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类别

请自行下载并打印附件1《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调档函》、附件2《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按要求完成相关内容的填写,并于2021528日前请相关单位将签字盖章完毕的《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及档案一并寄(送)达我院研究生部。请勿将审查表封存入档案(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调档时间可推迟到毕业后,政审表先行寄送)。

2.各专业拟录取研究生-定向就业类别

请自行下载并打印附件2《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附件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按要求完成相关内容的填写,并于2021515日前请相关单位将签字盖章完毕的《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及《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并寄(送)达我院研究生部。

政审工作是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请考生重视并及时联系相关单位按期完成政审工作。

 

二、拟录取研究生体检事宜

请各专业拟录取研究生使用标准体检表(附件4至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须为2021年5月1日后),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研究生于2021515日前将体检表和上述《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及《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并寄(送)达我院研究生部非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研究生于2021528日前将体检表和上述《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及档案一并寄(送)达我院研究生部。请勿将审查表、体检表封存入档案(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调档时间可推迟到毕业后,政审表、体检表先行寄送)。

 

三、党组织关系转移

非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研究生如为共产党员,入学后应转入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建议在报到时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财政部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为“中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委员会”、接收单位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接收。

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研究生不转移党组织关系。

 

四、户口迁移

1.北京生源学生(指北京本地户口,不包括本科高校集体户)迁入户口;

2.非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研究生-京外生源学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报到时提交户口迁移证;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研究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3.学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仅接收非农业户口学生,符合条件学生的户口迁移证上应明确注明为“非农业户口”或“居民家庭户”(如为手写,须由迁出地派出所加盖户口专用章)。

4.落户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丽苑街9号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五、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丽苑街9号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综合办公楼3110室)

邮    编:101312

联 系 人:何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10-64505171/5080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调档函.pdf

附件2: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pdf

附件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pdf

附件4:体检表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