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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香港城市大学智能会计与金融科技应用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招生简章(2022年自主招生名额)

2022-08-05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香港城市大学

智能会计与金融科技应用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Master of Science in Accounting and Finance with AI and Fintech Applications

招生简章(2022年自主招生名额)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编号MOE11HK1N20192018N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

 

2022年秋季学期来临之际,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变异新冠病毒在全球多国传播,出入境和人员来往受限,不少学生面临升学困境。为继续缓解疫情影响下学生无法出国(境)学习的困难,教育部批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举办的智能会计与金融科技应用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面向出国留学受阻的学生开展相关招生工作。此次招生对象为原计划于2022年秋季赴境外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自主招生,不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10人。

一、项目简介

经教育部【教外函(2020)7号】批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举办智能会计与金融科技应用理学硕士学位项目(简称“MScAF”项目),旨在探索智能会计和金融科技的应用现状及发展趋势,促进新兴技术与传统会计和金融知识的融合,提供前沿、交叉和创新的优质硕士课程。

项目按照高站位、高标准、高水平的理念,以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高级财经管理人员能力提升为重点,培养高端管理型、复合型和应用型的国际化人才。

二、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者必须符合香港城市大学的入学要求,具体如下:

(1)拥有会计或金融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 同时,

(2)具有6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其中至少两年会计或金融行业经理级工作经验。

注:如非会计和金融相关专业,申请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完成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提供的网络专业基础课程;项目将综合考察学员的整体素质,酌情考虑达不到上述条件的优秀申请者。

2. 已获得境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原计划于2022年秋季赴境外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

2. 资料初审及评估

3. 参加面试

4. 招生委员会评审

5. 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三、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

四、特色优势

(一)专业深度 / 思维广度

顺应数字经济时代发展趋势,MScAF项目是融合会计、金融、信息技术和管理学的跨学科专业深度硕士课程,旨在推动财务与金融行业的高级从业人员及管理者的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的提升,创新思维的拓展。

(二)强强联手 / 国际领先

  两校强强联合,致力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先课程。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是中国顶尖CFO的摇篮,香港城市大学各个专业在学术上享誉全球。

(三)名师荟萃 / 实践导向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拥有一支精通理论前沿兼具实务经验的专家师资队伍,深度参与财政部关于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完善、内部控制标准及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及管理会计体系的建设与推进。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拥有超过150 位来自19个不同国家的教授,其中98%拥有博士学位,拥有多位在智能会计、金融科技、信息数据科学领域颇具国际影响力的专家。

(四)全球认证 / 国家认可

  学员毕业后将获得香港城市大学颁发的理学硕士学位证书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学位证书与在香港城市大学本部学习获得的硕士学位具有同等效力,全球认可并可在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五、合作院校简介

(一)香港城市大学

香港城市大学是公立研究型大学,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助的八所高等教育院校之一,为教育部国家重点高校。根据QS 2021年世界大学排名,香港城市大学位居全球第48位。

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是获得国际高等商学院协会(AACSB)和欧洲质量发展认证体系(EQUIS)双重认证的亚洲地区最具规模的商学院之一。在QS 2021-2022年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该院的会计与金融学科位列第58位。2021年UTD(美国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全球百家商学院学术研究排名中,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位列亚太地区第四位,世界第39位。

(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于1998年7月20日由国务院批准成立,为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学院秉承朱镕基总理题写的“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校训,坚持培养会计、审计、税务、金融等行业领军人才和国际化人才的高端定位,主动对接国家和行业人才发展战略,形成了 “五位一体”的办学格局。

经过多年的发展,学院现有会计、审计、税务和金融四个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项目,是国内首批开展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单位,为全国会计教育指导委员会专业质量认证(AAPEQ)A级成员单位。

六、课程设置

七、证书授予(仅颁发香港城市大学学位证书)

八、学籍注册

学生正式录取后,香港城市大学将根据注册程序进行审核并将学生注册至该校系统。此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将正式录取的学生信息录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注册系统”。

九、师资队伍

项目师资具备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入研究中国及全球经济发展,财经金融体系改革及创新。

十、项目学制与费用

(一)项目学制

2年

(二)教学语言

中文(普通话)

(三)授课地点

课程学习主要安排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个别课程拟安排在香港城市大学。

(四)学费与报名费

1. 学费:学制两年,人民币12.5万元/年,共计人民币25万元。

2. 报名费:人民币600元/人

十一、联系方式

本次招生工作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直接开展,不以任何形式授权任何机构、企业和个人开展名额预定、培训、有偿咨询等,请考生和家长谨慎甄别不实信息。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香港城市大学 MScAF项目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开发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综合楼3119办公室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http://www.nai.edu.cn

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

https://www.cb.cityu.edu.hk/

联系人:刘老师、孙老师

电话: 010-64505142、010-64505121

报名链接:

http://payment.mova.nai.edu.cn/spa2/#/?eventname=MScA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