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将从2025年1月起引入支柱二(支柱二)
瑞士联邦委员会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在支柱二下引入收入纳入规则(IIR)。该决定是在2024年9月4日的理事会会议后宣布的。
IIR将与瑞士在2024年推出的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一起实施。
根据IIR,瑞士企业集团的外国子公司以及外国企业集团的中间控股公司的利润将在瑞士缴纳补足税,以确保对利润适用15%的有效税率。
IIR适用于集团全球年营业额至少为7.5亿欧元的情况,并且只有在其他地区没有对公司的利润征收至少15%的税率时才会适用。
瑞士政府表示:“这两项税收规则将确保税收收入留在瑞士,而不是流向国外,并提供法律确定性。如果瑞士不实施IIR,其他司法管辖区可以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二十国集团的最低征税规则,适用第二种国际补充税,即低税支付规则(UTPR),对这些外国利润征税。绝大多数欧盟成员国以及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都计划在2024年引入IIR和QDMTT后,从2025年起适用UTPR。”
“通过实施IIR,瑞士可以获得收入,而这些收入可用于加强该国作为商业地的吸引力。此外,联邦委员会还将为瑞士提供法律确定性。在实践中,受影响的公司可以在适用UTPR的司法管辖区免去大量税务程序。”
联邦委员会决定暂时不实施UTPR,指出“与此举相关的风险将超过UTPR的收入潜力”,并补充说“从法律角度来看,UTPR会受到批评”。
注:1欧元=1.1085美元
(消息来源:Wolters Kluwer 2024.09.06)
新加坡制定支柱二最低税法(支柱二)
新加坡已向国会提交了实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OECD)支柱二框架的立法,规定对大型跨国企业实行最低15%的税率。
2024年9月9日提交的《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将根据OECD双支柱国际税制改革计划的支柱二实施国内补足税和收入纳入规则。
拟议的法案和附属法规将对在最近四个财政年度中至少有两个财年的年度集团收入达到或超过7.5亿欧元的集团,在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中,造成以下关键变化:
l 对范围内的跨国企业集团在新加坡经营的集团实体的低税利润征收国内最低补足税,以确保对在新加坡的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的有效税率至少为15%;
l 对在新加坡设有母公司的跨国企业集团引入收入纳入规则,针对其在新加坡境外经营的集团实体的低税利润。这是为了确保对在新加坡境外的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的有效税率至少为15%。
该制度的条款将纳入1947年《所得税法》。某些条款,如《所得税法》下的管理、执行和上诉也将适用于国内最低补足税和最低补足税,但需按照法案中的规定进行修改。
注:1欧元= 1.1013美元
(消息来源:Wolters Kluwer 2024.09.11)
英国发布转让定价合规指南(其他)
2024年9月10日,英国税务局发布了针对英国企业遵守英国转让定价规则的指南。
该指南分为三个部分:管理英国企业的合规风险(第1部分);常见的合规风险(第2部分);设计转让定价策略的风险(第3部分)。
英国税务海关总署还发布了有用的记录和信息示例。
该指南旨在帮助纳税人了解税务机关视角下的转让定价合规方法。它还阐述了英国税务海关总署对最佳合规做法和高风险做法的看法。
指南的第1部分旨在帮助那些管理英国转让定价风险的人员:
l 确定工作范围;
l 建立管理、控制和检查机制;以及
l 证明独立交易原则下的回报。
指南的第2和第3部分面向专家,内容包括:
l 合规流程中的高风险指标;
l 英国税务海关总署关于最佳合规方法的建议;
l 转移定价设计和实施中的常见风险;以及
l 如何支持和证明独立交易原则下的回报。
(消息来源:Wolters Kluwer 2024.09.12)
新的BEPS第14项行动计划同行评审报告显示了争议解决方面的改进(其他)
2024年9月16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OECD)发布了与相互协商程序(MAP)相关的简化同行评审流程第一阶段的20份报告。这项简化的同行评审是继2022年结束的两阶段评审流程中初步评审的后续。根据BEPS第14项行动计划同行评审的新评估方法,持续监测过程分为两部分:(1)具有“有丰富MAP经验”的司法管辖区,这些司法管辖区将每四年接受一次全面的同行评审;(2)适用简化同行评审程序的其他司法管辖区。具体内容请参阅2023年1月26日新闻:《OECD在BEPS税务争议解决第14项行动计划下推出新的同行评审评估方法以及MAP和APA的额外报告》。
最新的简化同行评审旨在增强MAP的有效性和效率,包括对第1批和第2批的20个国家进行第1阶段审查:阿尔巴尼亚、安提瓜和巴布达、伯利兹、博茨瓦纳、哥伦比亚、库克群岛、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牙买加、约旦、立陶宛、毛里求斯、尼日利亚、北马其顿、巴基斯坦、塞尔维亚、塞舌尔、斯里兰卡和赞比亚。简化的同行评审流程旨在帮助MAP经验有限或没有MAP经验的司法管辖区建设MAP能力,以应对未来的情况。结果表明,大多数司法管辖区正在实施或非常愿意实施一个可靠的MAP政策框架,并致力于高效、有效地解决争议。
根据第14项行动计划同行评审评估时间表,新一批司法管辖区的简化同行评审和完整的同行评审流程都在进行中。如有进一步发展,将及时报告。
(消息来源:IBFD 2024.09.16)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第七轮同行评审强调通过国别报告提高税收透明度(其他)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OECD)第七轮国别(CbC)报告同行评审报告表明,在加强全球税收透明度方面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最新审查报告于2024年9月16日发布,涵盖138个司法管辖区,具体内容请参阅2024年9月16日新闻:《OECD发布2024年国别报告同行审查报告汇编》。
该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l 国别报告的采用率不断提高:超过115个司法管辖区已制定了国别报告的国内法律框架,而上次报告中只有110个。此外,还有几个司法管辖区的最终立法法案正在等待正式公布。在本次审查中,19个司法管辖区收到了关于实施或最终确定其国内法律或行政框架的一般性建议,37个司法管辖区收到了关于改进其框架内特定领域的一项或多项建议。
l 信息交换框架得到进一步拓展:在信息交换方面,目前已有93个司法管辖区签订了多边或双边主管当局间协议,比上次报告中的89个有所增加。
l 保密措施显著加强:全球税务透明度与信息交换论坛对99个辖区的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的保密性和数据保护措施进行了评估。与上一份报告中的91个辖区相比,没有一个辖区被要求制定改进行动计划,这意味着保密保护措施有所改善。
l 国别报告的适当使用得到改善:适当使用的标准也有所改进,有84个司法管辖区提供了详细信息。这使得包容性框架能够获得充分保证,即已采取措施确保适当使用国别报告,比上一次审查的73个辖区有所增加。
展望未来,下一次同行评审报告定于2025年第三季度发布。
(消息来源:IBFD 2024.09.17)
以上信息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