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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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事业单位成本核算体系建设(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公立医院)高级研修班

2023-11-17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公立医院)成本核算

体系建设高级研修班

一、培训背景

2019年12月,财政部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部署,稳步推进政府成本核算指引体系建设工作,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明确了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2022年1月,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明确提出,“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经济核算,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成本核算。成本核算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随后财政部陆续修订发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22〕128号)、《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22〕166号)再次对高校院所提出成本核算方面的要求。2015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了《县级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操作办法》,并在2021年修订形成《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2022年10月,财政部又制定印发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高等学校》(财会〔2022〕26号)和《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财会〔2022〕27号)。这些文件的印发,为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公立医院开展成本核算打下坚实基础。

为帮助各相关单位在实务操作过程中准确掌握相关政策文件的精神,建立本单位基于基本指引、具体指引、主管部门规范文件、单位核算办法的成本核算体系,有效开展成本核算和基于成本的绩效评价,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计划举办“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公立医院)成本核算体系建设”高级研修班。

二、培训收益

理解预算管理一体化对事业单位财务及成本体系的影响

掌握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变化及核心要点

掌握事业单位核算基本原理、主要原则和主要步骤

掌握高等学校、科研单位或医院业务活动成本归集与分配方法

能够编写高等学校、科研单位或医院成本报告

与政策制定者面对面交流,掌握政策制定的来龙去脉和政策导向。

 

三、目标学员

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公立医院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

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公立医院单位的总会计师、财务主管、财会骨干、审计处(科)、资产管理部、政府采购部等工作人员;

各省、市教育厅(局)、科技厅(局)、卫健委(局)主管财会、人事负责人或业务骨干。

四、课程安排

模块1:预算管理一体化与事业单位成本核算指引体系的关系

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背景、意义及进展

预算管理一体化的总体思路

预算管理一体化的主要管理机制

预算管理一体化对事业单位财务的影响

预算管理一体化对事业单位成本核算指引体系的影响

模块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解读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概述

《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背景下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变化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下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变化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下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变化

模块3: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

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的重要概念

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对象

事业单位成本项目和范围

事业单位成本归集和分配

相关案例解读

模块4:具体行业核算指引

分成三个专题,分行业招生和开班:

4.1高等学校成本核算

4.1.1《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解读

新旧财务制度的比较、分析

新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及要求

4.1.2《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高等学校》解读

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具体指引概述

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对象

高等学校成本范围和成本项目

高等学校业务活动成本归集与分配

高等学校成本报告

4.2科研单位成本核算

4.2.1《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解读

新旧财务制度的比较、分析

新制度对科研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及要求

4.2.2《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解读

科学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概述

科学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对象

科学事业单位成本范围和成本项目

科学事业单位业务活动成本归集与分配

科学事业单位成本报告

4.3公立医院成本核算

4.3.1《医院财务制度》与政府会计改革

现行《医院财务制度》存在的问题

预算改革对现行《医院财务制度》的影响

政府会计改革对现行《医院财务制度》的影响

医改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对现行《医院财务制度》的影响

4.3.2《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解读

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具体指引概述

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对象

公立医院成本范围和成本项目

公立医院业务活动成本归集与分配

公立医院成本报告

模块5:基于成本核算的绩效评价

部门(或项目)支出与部门(或项目)成本的比较

部门(或项目)成本管理绩效评价目的

部门成本管理绩效评价主体和范围

部门(或项目)成本管理绩效评价内容和指标

部门(或项目)成本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五、师资力量

1、财政部会计司、科教文化司、社会保障司等政策制定相关负责人;

2、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的财务负责人;

3、业内知名政府会计专家;

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专家团队。

 

六、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期数

 

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

 

结束时间

 

培训地点

 

第1期

 

11月22日

 

11月23-25日

 

11月26号

 

厦门市(具体酒店以开课通知为准)

七、结业及考核

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统一颁发电子结业证书。

八、培训费用

1、费用为人民币3600元/人(含注册费、教材资料费、培训费、证书费)。

2、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培训可提供食宿,就餐为自助餐,收费标准为120元/人天,住宿条件为单人标准间,收费标准普通间340元/人天,商务间550/650元/人天,新商务间660元/人天(住宿费用含游泳、健身、净娱乐、宽带上网等费用)。

九、缴费方式

1.报到时直接缴纳现金或刷卡缴费

2.报名同时,进行银行汇款

单位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开户行:建行北京天竺支行(201)

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注:汇款后,学员请将汇款单发至报名邮箱,并于报到当日持汇款复印件报到,否则视同未汇款,需重新交纳培训费用;

3.北京学员可缴纳支票 

十、报名方式

1.请参加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附后),报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课题组;我们将在开课前一周向报名学员发送《报到通知》。

宋老师:  手机 :18600767562   邮箱报名:995093906@qq.com

王老师:  电话 :010-64505064

 

附件:

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公立医院)成本核算体系建设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表

 

单位全称

(发票抬头)

 

通信地址

 

编号

学员姓名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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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18600767562      微信:S18600767562      

备注:学院谢绝学员携带家属和小孩,谢谢!

 

  此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