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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出借规则

图书馆资源流通规则

为方便广大读者借阅,图书馆自2021年3月1日起对本院教职工、学位学员按照以下流通规则,开放出借服务。(注:工具书、报纸和期刊不外借)

流通规则如下:

一、出借:读者可持教师工卡或学位学员证到图书馆办理借书手续。

图书馆资源

读者对象

个人借书总

数量(册)

预约册

数(册)

预约书保留

时间(天)

借期

(天)

允许续借

次数(次)

续借借

期(天)

非休闲类中文图书

外文图书

教职工

30

5

3

60

1

30

非休闲类中文图书

外文图书

学位学员

20

5

3

60

1

30

休闲类中文图书(索书号为G/H/I/J/K开头的)

教职工

学位学员

3

1

3

30

0

0

Popular 图书

(贴有popular标志)

教职工

学位学员

3

1

3

15

0

0

VCD/DVD

教职工

3

0

0

7

0

0

二、续借:读者可根据需要,可以在网上续借图书,续借只能在图书到期日前5天内进行,续借借期自续借之日算起,过期图书不得续借,已有预约的图书不得续借。

三、预约:读者可根据自己需要预约已出借的图书。预约书回馆后,图书馆将通过E_mail向读者发出取书通知。

四、催还:在有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图书馆将在预约第二天通过E_mail向持书读者发出催还通知。持有被催还图书的读者,应按催还通知规定的还书日期归还图书,有预约的图书不能办理续借。

五、逾期图书:如有逾期图书,读者账号将被冻结,不允许再借阅图书,直到归还逾期图书后恢复借阅。

六、污损遗失赔偿: 凡在图书中圈点、画线、批注、影描等均视为污损行为,读者须赔偿新书。

七、读者通过馆际借书服务借阅其图书馆图书,相应规则按借阅方图书馆标准执行。

八、凡遇到节假日,图书借期一律顺延。

九、离校手续:凡调离本院的,一律应在离院之前归还所借图书等资源,并到图书馆注销登记信息。

十、读者意见箱:library@mail.nai.edu.cn 咨询电话:010-64505271,64505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