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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2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及其他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2-05-23

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硕士生录取需进行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思想政治品德审查工作安排

1.各专业拟录取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类别

请自行下载并打印附件1《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调档函》,并将档案寄(送)达我院研究生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调档时间可推迟到本科毕业后)。请自行下载并打印附件2《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按要求完成相关内容的填写,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相关单位将签字盖章完毕的《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电子版(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jszs@mail.nai.edu.cn;纸质件开学时现场提交;请勿将审查表封存入档案。

2.各专业拟录取研究生-定向就业类别

请自行下载并打印附件2《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按要求完成相关内容的填写,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相关单位将签字盖章完毕的《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电子版(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jszs@mail.nai.edu.cn,纸质件开学时现场提交。请自行下载并打印附件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请学生本人及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原件寄(送)达我院研究生部。请勿将审查表、定向就业协议书封存入档案。

 

政审工作是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请考生重视并及时联系相关单位按期完成政审工作。

 

二、拟录取研究生体检事宜

请各专业拟录取研究生使用标准体检表(附件4)至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须为2022年5月1日后),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达我院研究生部请勿将体检表封存入档案(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调档时间可推迟到本科毕业后,体检表先行寄送)。

 

三、党组织关系转移

非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研究生如为共产党员,入学后应转入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在报到时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财政部机关党委”,接收单位为“中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委员会”。

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接收。

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研究生不转移党组织关系。

 

四、户口迁移

1.北京生源学生(指北京本地户口,不包括本科高校集体户)迁入户口;

2.非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研究生-京外生源学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报到时提交户口迁移证;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研究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3.学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仅接收非农业户口学生,符合条件学生的户口迁移证上应明确注明为“非农业户口”或“居民家庭户”(如为手写,须由迁出地派出所加盖户口专用章)。

4.落户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丽苑街9号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五、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丽苑街9号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综合办公楼3110室)

邮    编:101312

联 系 人:赵老师   何老师         

联系电话:010-64505080/5171

注意:由于疫情原因,为确保文件及档案安全到达,请选择机要或顺丰、EMS快递。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

2022年5月23日

 

附件1:调档函.pdf

附件2: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doc

附件3:定向就业协议书.doc

附件4:体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