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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2020-04-30

1.考生应当严格按照学院复试工作安排备好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按时参加软件培训和预演。

2.考生须准备双机位设备,一台配有外置摄像头的电脑,在考生正前方;另一台自带摄像头的手机固定于可调节高度为1-2米的三脚架上,置于考生侧后方,可观测到考生复试房间的全景。

3.考生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4.复试期间,考生自觉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打开视频、360度环视考生环境、离场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秩序。

5.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  

6.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7.考生复试现场不得有其他人,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否则视为考试作弊,取消复试资格。

8.参加复试时,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不得化妆,不得佩戴近视镜以外的其他眼镜,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9.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可东张西望。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屏录像录音,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10.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立即采用我院规定方式与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