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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空调制冷设备运行材料项目遴选采购公告

2021-06-01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因业务需要,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供应商参与本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制冷设备材料采购

二、项目编号: 20210508

三、材料型号及数量: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名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在有效期内;

2.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需求项目报名;

4.其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①经调研,出现合同或供货造假行为;

②最近1年在全国政府官网被严重警告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被披露;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报名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④近2年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⑤未按需求人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单位。

五、响应文件组成

注:响应文件须加盖公章,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进行提交,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采购报名、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8日15:00

递交时间:2021年6月11日9:30

开启时间:2021年6月15日9:30

七、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丽苑街9号,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后勤服务楼二层会议室

八、响应文件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响应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代表须参加。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开启响应文件后进行评比,按综合评审的分数进行排序,分数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丽苑街9号(邮编:101312)

联系人:葛娜     

电话:64505512              监督电话:64505178

2021年6月1日

附件:

承诺书

致: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我公司目前处于正常营业状态。在此承诺:

1.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名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本公司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事故等级”划分依据)。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