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5-2026年度维修改造工程设计咨询服务企业进行公开遴选,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5-2026年度维修改造工程设计咨询项目
2.项目概况: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成立于1998年。学院位于北京顺义天竺开发区,总占地面积343亩,建筑面积12.13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1998年4月开工建设,2001年5月投入使用;二期工程2011年3月开工建设,2016年4月投入使用。
3.建设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4.采购数量:本项目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5.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30万元。
6.服务范围:招标人委托的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单项施工造价≤120万元的所有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具体设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现场勘察、方案设计、方案介绍论证、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设计指导等;具体设计类型包括建筑、构筑物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屋面防水、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分部工程的修缮改造。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服务期结束;或一个服务期内合同签订额至30万元自动解除该服务期内委托关系。具体项目的工期在单项合同中另行约定。
8.设计标准: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标准规范及法律法规。
9.设计成果资料: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工程量初步清单和施工费用概算。
10.付款条件:服务内容经过验收合格后,供应商以单个服务项目为单位报审结算,学院在供应商的结算资料报齐后14日内审核完成。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发包人向供应商支付100%款项。
二、设计咨询服务招标要求
(一)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二)投标报价
1.报价方式及要求:
(1)按设计费率报价,且设计费率不高于4.2%,高于4.2%的作无效标处理,即:单个项目设计费=基准价*设计费率,设计费用计算低于2000元的,按照2000元计费。
(2)报价费率取费标准不作统一指导及参考,由响应方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自由报价;
(3)设计费应包含全部设计费用及其它必需的相关费用(包含方案调整阶段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并应含税),完成项目各阶段设计的成本、可能发生的设计费用、出图费、咨询服务费、配合服务费、交通、食宿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开办费、风险费、规费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内。
2.基准价确定:
基准价以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控制价为准。
(三)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商务技术分9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第1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1、商务、技术分(90分)
| 序号 |
评标项目 |
评分内容和标准 |
分值 |
备注 |
| 1 |
认证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凭相关证书电子扫描件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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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成功案例及业绩 |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修缮项目成功案例合同电子扫描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有效业绩合同的,每份按0.5分计算,最高得1分。 注:1.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属于无效业绩、或未按要求提供合同电子扫描件、或提供的合同电子扫描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识的、金额不明确的,该笔业绩均不予计分。2.是否属于同类业绩合同和有效业绩以评标委员会集体判定为准。3.凭完整合同电子扫描件计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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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服务团队组织方案 |
拟投入项目设计服务团队人员的组织方案,服务管理班子的组织结构形式的合理性、可行性: (1)方案完整合理符合实施需要,设计人员专业及人数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7分; (2)方案内容基本完善,设计人员专业及人数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 (3)方案考虑不足、不完整,设计人员专业及人数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1分。 (4)不提供或缺漏和错误较多且无可行性的,不得分。 |
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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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项目的难点、重点的分析及解决方案 |
针对本项目的难点、重点的分析及解决方法和措施的针对性、科学性合理地评价。 (1)项目难点、重点的分析准确,解决措施针对性强且科学的,得7分; (2)项目难点、重点的分析较为准确,解决措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的,得4分; (3)项目难点、重点的分析有欠缺,解决措施可行性较弱的,得1分; (4)不提供或缺陷较多且无法实施的,不得分。 |
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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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服务承诺 |
设计负责人所提供的施工过程服务承诺及相应措施: (1)承诺与措施完善可行的,得6分; (2)承诺与措施较完善可行基本满足需求的,得3分; (3)承诺与措施存在缺陷的,得1分; (4)不提供或缺陷较多且无法实施的,不得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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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设计、施工图调整等的服务承诺及相应措施: (1)承诺与措施完善可行的,得6分; (2)承诺与措施较完善可行基本满足需求的,得3分; (3)承诺与措施存在缺陷的,得1分; (4)不提供或缺陷较多且无法实施的,不得分。 |
6分 |
| 设计变更联系单的服务承诺及相应措施: (1)承诺与措施完善可行的,得6分; (2)承诺与措施较完善可行基本满足需求的,得3分; (3)承诺与措施存在缺陷的,得1分; (4)不提供或缺陷较多且无法实施的,不得分。 |
6分 |
| 竣工图绘制配合的服务承诺及相应措施: (1)承诺与措施完善可行的,得6分; (2)承诺与措施较完善可行基本满足需求的,得3分; (3)承诺与措施存在缺陷的,得1分; (4)不提供或缺陷较多且无法实施的,不得分。 |
6分 |
| 6 |
服务进度方案 |
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周期方案: (1)方案完整合理符合实施需要,具有先进性及可实施性的,得6分; (2)方案内容基本完善,细节考虑存在一定不足的,得3分; (3)方案考虑不足、不完整,具有明显缺漏和错误的,但尚能实施的,得1分。 (4)不提供或缺漏和错误较多且无法实施的,不得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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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项目投资控制方案 |
项目投资控制方案内容全面性、完整性,是否提出了针对本项目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及制定防范性对策: (1)方案完整合理符合实施需要,具有先进性及可实施性的,得6分; (2)方案内容基本完善,细节考虑存在一定不足的,得3分; (3)方案考虑不足、不完整,具有明显缺漏和错误的,但尚能实施的,得1分。 (4)不提供或缺漏和错误较多且无法实施的,不得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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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项目设计变更控制方案 |
变更控制方案内容全面性、完整性,工程日常和竣工信息资料管理及设计变更、索赔、争议等合同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1)方案完整合理符合实施需要,具有先进性及可实施性的,得6分; (2)方案内容基本完善,细节考虑存在一定不足的,得3分; (3)方案考虑不足、不完整,具有明显缺漏和错误的,但尚能实施的,得1分。 (4)不提供或缺漏和错误较多且无法实施的,不得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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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设计技术交底与施工配合方案 |
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竣工验收的方案: (1)方案完整合理符合实施需要,具有先进性及可实施性的,得6分; (2)方案内容基本完善,细节考虑存在一定不足的,得3分; (3)方案考虑不足、不完整,具有明显缺漏和错误的,但尚能实施的,得1分。 (4)不提供或缺漏和错误较多且无法实施的,不得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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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质量控制方案 |
质量控制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完整性,以及提出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1)方案完整合理符合实施需要,具有先进性及可实施性的,得6分; (2)方案内容基本完善,细节考虑存在一定不足的,得3分; (3)方案考虑不足、不完整,具有明显缺漏和错误的,但尚能实施的,得1分。 (4)不提供或缺漏和错误较多且无法实施的,不得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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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资料管理 |
对于本项目设计咨询服务工作中资料收集、整理、汇编、归档等的工作流程以及确保资料完整的保证措施情况。 (1)方案完整合理符合实施需要,具有先进性及可实施性的,得6分; (2)方案内容基本完善,细节考虑存在一定不足的,得3分; (3)方案考虑不足、不完整,具有明显缺漏和错误的,但尚能实施的,得1分。 (4)不提供或缺漏和错误较多且无法实施的,不得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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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服务响应时间 |
(1)响应速率快,4小时内到场得6分; (2)响应速率适中,当日到场得3分; (3)响应速率较慢,次日到场得1分; (4)响应时间多于2天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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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
(1)全面、专业、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有利于采购标的实现及合同履约得6分; (2)相对全面但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针对性不足、不影响采购标的实现及合同履约得3分; (3)与采购标的实现及合同履约相关但有不足或落地执行性差或阐述不清晰得1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6分 |
|
| 上述评分项目,以投标书的书面承诺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提供完整的投标响应信息的均不给分。任何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证明材料缺失、字迹模糊无法分辨、内容错漏的情形,均可能导致该评审项失分。 |
2.价格部分(1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费率为评标基准费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审基准费率/投标费率)*10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设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前期现场勘察、方案设计、方案介绍论证、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设计指导等,相关技术要求参照国家标准及规范。
2.具体项目以甲方委托为准,甲方出具委托确认单,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分配的项目,不得以项目小、工期紧、无利润或强调自身客观原因推诿。如委托事项实施确有困难,供应商须回函说明原因,回函不实施超过两次直接解除合作关系。
3.设计图纸和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每个项目需提交设计成果文件不少于3套。
4.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2016〕247号)要求,设计应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5.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转包由其他单位承担,也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分包给其他单位承担,也不得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将部分内容分包给其他单位承担。如有违反以上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6.单个项目工期及各阶段时间节点在分配项目时协商约定。
7.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与本合同及有关的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8.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五)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解除合同。
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未付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如验收不能达到服务质量标准,乙方要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
4.乙方对甲方分配的项目无故不响应的,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七)设计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一览表
| 序号 |
专业负责人 |
人员要求 |
人数 |
提供有效的证 明材料 |
| 1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1 |
注册证书复印件 |
| 2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1 |
注册证书复印件 |
| 3 |
装修专业负责人 |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
1 |
职称 证书复印件 |
| 4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
1 |
职称 证书复印件 |
| 5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
1 |
职称 证书复印件 |
| 6 |
暖通专业负责人 |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
1 |
职称 证书复印件 |
| 7 |
智能化专业负责人 |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
1 |
职称 证书复印件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名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在有效期内;
2.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需求项目报名;
4.其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①经调研,出现合同或供货造假行为;
②最近3年存在因经营不诚信行为被严重警告(或处罚)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被披露;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报名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④近2年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⑤未按需求人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单位。
5.信誉良好,本项目参选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四、响应文件组成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授权委托书;
3.信用中国报告(信用中国官网下载的pdf格式);
4.同类业绩证明;
5.报价一览表;
6.企业、人员资质;
7.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方案及承诺;
8.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展示的证明材料。
注:响应文件须加盖公章,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进行提交,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请意向供应商在12月2日下午15:00前将遴选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haows@mail.nai.edu.cn。
注:1.不接受未提前报名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如最终报名单位数量未达到相关采购管理办法规定(3家及以上),则本项目终止。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启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2月3日上午9:30整。
(二)递交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丽苑街9号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后勤楼203会议室
(三)响应文件应包含1正2副共3份纸质投标文件
(四)联系人:郝老师
(五)联系电话:010-64505014
七、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代表应根据公告要求,准时提交报名文件,并准时递交文件至指定地点,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且不接受书面形式以外的任何其他形式。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代表须参加。
(二)响应文件需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三)最高限价规定:总价不能超过要求,超过限价废标处理。
八、确定成交单位
本项目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开启响应文件后进行评比,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遴选结果经学院核准后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