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出台新版支柱二法规(支柱二)
英国公布了《2025年跨国补足税(支柱二辖区、合格国内补足税和经认证合格国内补足税)条例》。
该条例主要包含以下清单:
l 已实施合格收入归集规则的税收管辖区清单;
l 符合国内补足税标准的税种清单(及对应管辖区);
l 获得国内补足税安全港认证的税种清单(及对应管辖区)。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OECD”)此前发布了一份各国合格税制的国家清单,并于2025年1月发布了合格资质重要性的指导意见,旨在确保该框架在国际上的一致应用,以避免争端,减少跨国企业的行政负担,并防止双重征税。
根据指南说明,各税收管辖区并非强制采纳这些规则,但如果它们选择实施,则需符合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及注释(包括包容性框架后续通过的任何行政指南)所规定的结果来执行和管理相关规则。
(消息来源:Wolters Kluwer 2025.04.17)
加拿大推出针对受关税影响企业的救济措施(关税)
加拿大政府针对受美加关税争端影响的本国企业与实体宣布了新措施。
首先,政府宣布针对汽车制造商推出基于绩效的关税减免框架。该措施旨在激励企业持续在加拿大的生产与投资,声明称:“为体现北美汽车产业的一体化特性,符合条件的汽车制造商若持续在加拿大生产车辆,进口一定数量的在美国组装、符合《美墨加协定》标准的车辆,无需缴纳加拿大所实施的反制性关税。”
此项关税减免将以企业维持在加拿大的汽车产量及完成既定投资计划为前提。若企业缩减在加产量或投资规模,其可享受关税豁免的进口车辆配额将相应减少。
此外,政府宣布对从美国进口的六类商品实施为期六个月的临时关税减免,涵盖加拿大制造业、加工业、食品饮料包装所需材料,以及用于公共卫生、医疗保健、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领域的物资。政府表示:“此举将为依赖美国进口物资维持竞争力的广大加拿大企业,以及医院、长期护理机构、消防部门等关乎国民健康安全的关键机构提供即时救济。这项有时限的减免措施将帮助相关企业和实体获得调整供应链、优先开发国内供应源的缓冲期。”
最后,政府已开始受理“大型企业关税贷款计划”(以下简称“LETL”)的申请。该计划面向对加拿大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经济安全及国家安全有重大贡献的大型企业,旨在帮助那些在关税政策出台前经营状况良好、目前需要资金支持以应对压力的企业。
(消息来源:Wolters Kluwer 2025.04.18)
联合国敦促美国豁免发展中国家对等关税(关税)
联合国近日呼吁美国政府将最贫困和最脆弱经济体排除于“对等关税”(当前已暂停实施)之外。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在4月14日发布的最新报告中警告称,此类关税可能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经济体造成毁灭性影响,却无法显著缩减美国贸易逆差或增加美国财政收入。
报告涉及的57个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经济体中,有28个经济体在美国全球贸易逆差中所占比例不足0.1%。研究强调,由于多数经济体规模较小、结构脆弱且购买力低下,它们为美国提供的出口市场机遇相当有限。
报告特别指出,多个面临潜在对等关税威胁的国家出口的农产品在美国本土并无生产,且难以找到替代来源,例如马达加斯加的香草和科特迪瓦与加纳的可可。数据显示,2024年美国从马达加斯加进口的香草价值约1.5亿美元,从科特迪瓦进口的可可达8亿美元,加纳可可进口额约为2亿美元。研究强调,尽管提高此类商品关税可能带来部分收入增长,但最终将导致消费者面临更高的价格压力。
(消息来源:Wolters Kluwer 2025.04.22)
英国税务海关总署公布碳边境调节机制立法草案,2027年生效
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已发布与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相关的立法草案及解释性说明。该机制计划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碳边境调节机制将对存在碳泄漏风险的行业进口至英国的特定商品征收碳税,涉及铝、水泥、化肥、氢气以及钢铁等行业。其目标是确保英国的脱碳行动不会导致其他地区的碳排放增加,而是推动全球整体减排。
立法草案明确了征税范围、责任计算方式及主要行政要素。英国财政部已发布碳边境调节机制政策更新文件,概述了该机制的范围和设计框架,为受到影响的企业提供明确指引。
英国政府此前已确认前届政府提出的计划,即于2027年1月1日启动碳边境调节机制(具体内容请参阅2023年12月27日新闻:《英国将自2027年起实施新进口商品碳定价机制》)。
英国税务海关总署已就碳边境调节机制立法草案开展公众意见咨询,咨询期将于2025年7月3日结束。本轮咨询结束后,相关立法将被纳入未来的财政法案。政府对先前的咨询回应可在此处查阅。
2025年4月24日发布的立法草案及相关文件可在此处获取。
(消息来源:IBFD 2025.04.25)
英国就转让定价制度改革开展公众意见征询(其他)
英国税务海关总署(以下简称“HMRC”)近日发布一份公众意见征询文件,提议修改转让定价中小型企业豁免条款,并引入《国际受控交易申报表》(以下简称“ICTS”)。
根据提案,政府计划取消中型企业的转让定价豁免资格,同时保留小型企业的豁免权。此外,政府拟进一步明确相关的定义和门槛标准,使豁免条款更加清晰且易于操作。
当前的中小企业豁免制度源于英国为遵守欧盟规则而实施的境内转让定价要求,旨在减轻境内转让定价对小型企业的影响。随着英国脱欧,政府现提议废除境内转让定价的合规要求。
现行小型企业豁免标准为:
l 雇员不超过50人,
l 且年营业额或净资产低于1000万欧元。
政府建议将欧元计价标准调整为英镑(1000万英镑)。对于取消中型企业豁免的提案,HMRC指出:“英国是目前国际上为数不多的保留转让定价豁免的国家。大多数豁免企业实际上已需要就跨境关联交易遵守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转让定价规则。”
另一项提案要求跨国企业通过《国际受控交易申报表》向HMRC申报跨境关联交易信息。HMRC已发布表格草案说明需申报的内容。HMRC表示:“ICTS提供的数据将极大助力税务机关开展自动化数据风险评估,更精准识别转让定价风险。此举还能通过提升税务合规效率、缩短调查周期来优化行政效能。”
HMRC强调:“以上提案与政府改革转让定价、常设机构(PE)及转移利润税法律的计划相配套,包括拟废除境内交易转让定价合规要求。”
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7日,HMRC将于2025年6月3日及6月18日举办两场线上说明会。
注:1英镑=1.3355美元
(消息来源:Wolters Kluwer 2025.04.30)
以上信息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整理